卡梅隆为何这次没能创造票房奇迹******
12月16日,由詹姆斯·卡梅隆执导的《阿凡达:水之道》在国内公映。公映前,该片被寄予厚望,认为是一部“救市之作”。但事与愿违,该片上映11天,只取得了7.31亿元的票房,这个成绩远不如2010年在内地公映的《阿凡达》。卡梅隆曾经在采访中说过,《阿凡达:水之道》的全球票房要能达到影史前三四名的水准,才可以保证收支平衡。现在看来,这个愿望难度有点大。
曾经凭借《泰坦尼克号》和《阿凡达》两次在中国内地市场上创下票房奇迹的卡梅隆,为何这次却票房失灵了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的原因,也有这个电影本身的问题。
先说外部原因。奥密克戎还在国内流行,目前不少观众还是选择暂时不进电影院,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过随着形势的向好,相信部分观众会陆续进电影院补看。
观众对于该片的最大吐槽,来自于过于简单的剧情、不够深刻的主题和相比前作缩水很多的战争场面。
卡梅隆以往的影片在叙事上都非常紧凑,他喜欢线性叙事,即便像《泰坦尼克号》中不得不穿插回忆画面,整部影片也是按照线性叙事来进行,这保证了观众在观看时的流畅性。其次,卡梅隆的以往电影,都是紧紧围绕着一对主人公的故事而展开的,比如《泰坦尼克号》中的罗丝和杰克,《阿凡达》中的杰克和涅提妮。观众跟着主人公的视角进入故事环境,感受着他们的喜怒哀乐,这也是好莱坞大片最常见的叙事技巧。
但这一切,在《阿凡达:水之道》中有了很大的改变,说这是一部“非典型卡梅隆电影”一点也不过分。该片是一部群像戏,这在卡梅隆电影中还是首次。
《阿凡达:水之道》片长193分钟,由于影片将很大篇幅给了孩子,因此整个故事看起来有点散漫,观众也反映观看过程中自己“都走神了”。在《阿凡达》最后,库尔奇少校率领的海军陆战队跟杰克率领的潘多拉星球上的部落人展开了大决战,气势恢宏。相比之下,《阿凡达:水之道》结尾处的决战,只是发生在一艘捕鲲船上,战斗场面的巨大落差,也让很多观众看得不够过瘾。
《阿凡达:水之道》过于浅显的主题也让不少观众诟病。
《阿凡达》刚上映的时候,观众对3D电脑特效惊为天人。但经过了这些年的发展,电脑特效和数字技术已经司空见惯,现在再看《阿凡达:水之道》,惊艳指数明显下降。这些年来最大的变化就是中国电影的崛起,尤其是出现了像《流浪地球》这样的爆款科幻电影,虽然在整体制作上跟好莱坞大片还有距离,但《流浪地球》讲述的却是中国人自己的故事和科幻观,有了这些底气,好莱坞的那些情节简单的大片也就越来越不好使了。(王金跃)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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